词条南京临时参议院(南京臨時參議院)
拼音nán jīng lín shí cān yì yuàn
注音ㄋㄢˊ ㄐㄧㄥ ㄌㄧㄣˊ ㄕˊ ㄘㄢ ㄧˋ ㄩㄢˋ
南京临时参议院 基本解释
解释 1912年1月各省都督选派代表在南京组成。为临时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执行议会职权。2月批准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职,选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制定并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不久迁往北京。次年4月解散。
南京临时参议院 其它解释
1912年1月2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成立。参议院由17省都督派代表组成,设于江苏谐议局原址。该院系临时性国会,拥有立法、制宪、财政决算、选举临时大总统和副总统、弹劾、咨询等职权,为临时政府最高立法机关。29日,选举林森为议长,陈陶怡为副议长。 临时参议院成立时,议员到会计17省38人,孙中山率各行政官在会祝贺,并在祝辞中希望参议院“诸君子”在建设新国家的事业中“各尽乃智,竭乃力,以固民国之始基,以扬我族之大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