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 基本解释
解释 1.周代司马的属官。掌诸侯﹑卿大夫之庶子的教养等事。秦因之,置中庶子﹑庶子员。汉以后为太子属官。两晋﹑南北朝称中庶子﹑庶子。隋﹑唐以后,改称左右庶子。历代相沿,清末始废。 2.旧时指嫡子以外的众子;亦指妾所生之子。 3.战国时秦国隶属于有爵者的服役之人。
-----------------
国语辞典庶子
嫡子以外的众子或妾所生的儿子。《仪礼.丧服》:「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礼记.内则》:「适子、庶子祇事宗子、宗妇,虽贵富,不敢以贵富入宗子之家。」
英语 bastard, commoner son of royalty
德语 Mistkerl, Bastard 法语 bâtard, roturier fils de la royauté
庶子 其它解释
庶子,也称“庶孽”、“庶男”,指庶妻所生的儿子。即媵、妾、情妇所生之子。需要说明的是:“平妻”所生的儿子,不是庶子,而是“嫡子”,所以有时会出现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嫡长子,但是,平妻所生嫡长子的地位稍低于嫡妻所生嫡长子。庶子的地位,低于嫡子,(古代通用)一般不能承奉祖庙的祭祀和承袭父祖的地位。出自《礼·内则》:“适(通“嫡”)子、庶子,见于外寝。”郑玄注:“庶子,妾子也。”《礼记·内则》:“嫡子庶子,只事宗子宗妇。”1.战国时秦国隶属于有爵者的服役之人,相当于农奴。获有军功爵者可役使一定数量的庶子,平时为主人服役六天,遇有征役则要随主人服役。魏、韩等国的庶子则为家臣。如公孙鞅曾作过魏相公叔痤的御庶子。《商君书·境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除庶子一人”。《商君书·境内》:“其有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级乞一人。其无役事也,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其役事也,随而养之。”2.北极五星之一。属紫微垣。3.卿大夫士之子。《周礼·夏官·都司马》: “都司马掌都之士庶子,及其众庶车马兵甲之戒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