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 基本解释
解释 ①泛指过去时代具有典范意义或代表性的音乐,但不包括民间音乐。②专指西方18、19世纪之交以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为代表的维也纳古典乐派的音乐,或师法这一乐派风格而写成的音乐。③西方现代派音乐或爵士音乐、摇滚乐等通俗音乐的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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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古典音乐
凡浪漫主义以前,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其特色为严肃、稳重、客观、富教育性或艺术性,常在正式音乐会中演奏。以贝多芬、巴哈、韩德尔、海顿、莫札特等为代表。
古典音乐 其它解释
古典音乐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是指那些从西方中世纪开始至今的、在欧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创作的西方古典音乐,主要因其复杂多样的创作技术和所能承载的厚重内涵而有别于通俗音乐和民间音乐。狭义指古典主义音乐,是1750-1820年这一段时间的欧洲主流音乐,又称维也纳古典乐派。此乐派三位最著名的作曲家是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