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种 其它解释
警种,是指我国人民警察组织,依据担负任务、职能、领域的不同,划分不同的人民警察种别,如分为户籍、交通、治安、消防、刑事、司法、铁路、港务、航运、森林、经济、外事、边防、武装,以及劳改、劳教等警种。我国劳改工作干警,是人民警察的组成部分,是其中的一个警种,担负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任务和职能。1983年5月,《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的两个文件的通知》指出:“移交后,劳改、劳教单位的干部、民警仍然是一个警种”。同年6月,《公安部、司法部贯彻执行中央将劳改、劳教工作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若干规定》中明文规定:“从事这项工作的干部、民警仍然是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