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省 基本解释
解释 1.官署名。东汉始置秘书监一官,典司图籍。南北朝以后始设秘书省。其主官称秘书监,监以下有少监﹑丞及秘书郎﹑校书郎﹑正字等官,领国史﹑著作二局。唐代改称兰台﹑麟台。明以后其职务并入翰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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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秘书省
古代掌理图籍的官署。《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上》:「秘书省置监、丞各一人,郎四人,掌国之典籍图书。」
秘书省 其它解释
秘书省是我国古代专门管理国家藏书的中央机构。从东汉后期设立秘书监起,到南北朝升为秘书省,金元时期再降为秘书监,至明初被撤销,其历史长达1200余年之久。秦始皇焚书后,天下藏书几为一尽。再加上手抄方式和简帛载体的限制,对于普通人来说,图书是至为珍贵的物品。西汉以来,朝廷曾多次下诏求书,藏于宫内秘府,等闲人难得一见,“秘书”一词即由此而来。在这种特定的历史环境下,秘书省自然备受重视,享有较高的地位。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秘书省也经历了一个由兴而盛、由盛而衰的过程。唐宋以后,印刷出版技术逐步成熟起来,图书数量越来越多。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官府和私人设立的书院、藏书楼等,即使在中央,藏书机构也不仅限于秘书一府了。在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秘书省的重要性逐渐削弱,最终被其他机构取代。秘书省的兴废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古代官方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