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诏策
拼音zhào cè
(一)、即诏书。
《汉书·淮阳宪王刘钦传》:“王幸受詔策,通经术,知诸侯名誉不当出竟。”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阴沟水》:“闕北有圭碑,题云: 汉 故中常侍 长乐 太僕特进 费亭侯 曹君 之碑。 延熹 三年立。碑阴又刊詔策。” 宋 刘攽 《贺参政某侍郎启》:“伏审光膺詔策,进贰臺司,伏惟庆慰。” 章炳麟 《文学总略》:“然《七略》 高祖 、 孝文 詔策,悉在诸子儒家,《奏事》二十卷隶《春秋》,此则总集有六艺诸子之流矣。”
(二)、文体的一种。
晋 葛洪 《抱朴子·钧世》:“且夫《尚书》者,政事之集也,然未若近代之优文、詔策、军书、奏议之清富赡丽也。”《南齐书·文学传·丘灵鞠》:“时方禪让, 太祖 使 灵鞠 掌詔策。”
(三)、封建社会科举取士的制度,即由皇帝亲自在殿廷主持考试,以录取人才。
唐 韩愈 《唐故秘书少监独孤府君墓志铭》:“ 元和 元年,对詔策,拜右拾遗。” 马其昶 校注:“ 元和 元年四月,应材识兼茂、明於体用科,中第四第,为右拾遗。” 宋 陈鹄 《耆旧续闻》卷十:“三年而奉詔策,固南宫进士之所同;一举而首儒科,乃东阁郎君之未有。”参阅《新唐书·选举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