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立宪 基本解释
解释 清政府为抵制革命而采取的政治措施。1905年清政府派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次年宣布预备立宪。后又颁布“宪法大纲”,定预备立宪时间为九年,并宣布提前召开国会。资产阶级革命派不断揭穿预备立宪的骗局。辛亥革命爆发后,清政府被推翻,预备立宪终止。
预备立宪 其它解释
预备立宪指的是清政府迫于压力,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亦称“筹备立宪”。晚清政府之所以实行预备立宪,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预备立宪的工作相当艰巨,非一朝一夕,清末的“预备立宪”,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改革,包括司法改革、教育改革,其核心是官制改革;二是设立议会;三是实行地方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