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吴亦凡等强奸、聚众淫乱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对吴亦凡的判决,彰显了司法的公平正义。星途过于顺遂的他,在粉丝的控评、资本的吹捧下迷失自我,丧失道德底线,自认有资源、有流量、有人脉,以至于接连触犯法律。
可以看到,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那天起,吴亦凡所谓的名利就化为泡影,强奸、聚众淫乱……这些罪名叠加到一起,可以说是劣迹斑斑,声名狼藉。
从“顶流”到阶下囚,吴亦凡引发了大众对文娱行业的深思。明明遵纪守法是做人的最低底线,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成为对“流量”们的高标准高要求。
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在高收入、无数的掌声与鲜花背后,“流量”们更应以身作则,只有发自内心敬畏法律,敬畏工作,敬畏观众,演艺事业才能一帆风顺。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必将换来惨痛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