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松江区烟花爆竹购买指南
一、销售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葭帆日用百货店 (松江区繁华路889号)
二、销售时间
2023年1月16日-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五至正月十六)
三、销售品种
高升、小鞭炮(不售卖烟花类产品)
四、投放数量
500箱 (数量有限,售完即止)
五、购买要求
持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相关证明,至零售点实名登记购买
六、咨询电话
13917108874 (夏先生)
七、支付方式
支付宝、微信、现金均可使用(建议扫码无接触付款)
提醒:请广大市民注意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要求,今年有5个街镇定为禁放点,具体请以此通告内容为准。
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松江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一、禁止在本区外环线以外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九)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严格依据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为确保航班飞行安全,将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保护区划定为禁燃、禁放区域,具体范围如下:九里亭街道、九亭镇、泗泾镇、新桥镇、车墩镇全区域范围。
二、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四、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五、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110、12350。
松江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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