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入(返)景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

2022-10-10 20:02:15

关于进一步调整入(返)景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调整入(返)景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

一、西藏、贵州、新疆入返景人员

对近7天内有西藏、贵州、新疆旅居史入返景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内蒙古入返景人员

从10月9日零时起,对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入返景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各部门迅速全面排查管控10月2-8日有内蒙古自治区旅居史入返景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于2022年10月09日15:00前将《内蒙古旅居史入(返)景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县指挥部。联系人及电话:李明蔚,13577942088,邮箱:1042209297@qq.com。

三、四川、西双版纳入返景人员

对四川、西双版纳入(返)景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3+4”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其他入返景人员

继续坚持对所有省外、市外入(返)景人员实行“落地检”,其中对7天内有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州(市)旅居史的人员,在入(返)景核酸“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五、对来自全国中高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六、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和核酸检测要求,严格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七、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提高早发现能力,落实好“防得住是硬道理,防得好是硬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附件:内蒙古旅居史入(返)景人员信息登记表

来源:景东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9日

景东县及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

一、县指挥部

县疫情指挥部:0879-6228826

二、乡(镇)指挥部

锦屏镇指挥部:0879-6221402

文井镇指挥部:0879-3057169

安定镇指挥部:0879-6348502

文龙镇指挥部:0879-6381502

龙街乡指挥部:0879-6421003

太忠镇指挥部:0879-6386113

大街镇指挥部:0879-6356503

花山镇指挥部:0879-6346003

漫湾镇指挥部:0879-6366610

林街乡指挥部:0879-6361002

曼等乡指挥部:0879-6351002

景福镇指挥部:0879-6371518

大朝山东镇指挥部:0879-3057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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