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与此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发出《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也在同日宣布将在2023年3月13日起,将进一步扩大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标的范围,符合条件的在港上市公司股票也将被纳入港股通股票标的。
对此次《实施办法》的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将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上将调入深股通股票的市值门槛从原来的60亿元,调低至50亿元人民币均市值,并设置3000万人民币的日均成交金额,全天停牌交易日天占比不得高于50%等要求,除此以外,沪深股通还为减少股票标调入调出频繁的情形设置了调整缓冲机制,将调出条件调整至低于调入条件,并设置半年度、月度定期和临时考察调整机制。
上交所和深交所均表示,在《实施办法》生效日前,新纳入或被撤消风险提示的成份股将被纳入下一次月度的定期考察范围中,以确保新旧规则的衔接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