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汕头龙湖疾控发布报备提醒

2022-10-20 15:48:26

10月12日汕头龙湖疾控发布报备提醒

2022年10月20日汕头市龙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关于1名外市新冠病毒阳性人员在我区活动轨迹的情况通报》

  10月20日上午,我区疾控中心接到协查通报,1名外市阳性人员吴某某在我区有活动轨迹,该员目前在外市接受集中隔离。

接报后,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组织开展流调、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场所封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

吴某某有关活动初步轨迹如下:

10月18日

15:19吴某某从外市乘私家车经沈海高速中山东路出入口抵达我市;

15:35-16:12到中信银行汕头分行营业厅(龙湖区龙光世纪大厦1层102)办理业务;

16:13-16:20乘原车到美宜佳(金霞街道榕江路14号环碧花园109.110铺位)购物;

16:20-16:23乘原车到达中国石化龙湖加油站(龙湖区天山南路16号)加油;

16:23随后乘原车离开中国石化龙湖加油站经沈海高速中山东路出入口返回外市。

请与上述轨迹有交集的市民朋友尽快向属地社区(村)、酒店或工作单位报备,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权威信息,自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倡导非必要不出省、不出游、不到发生疫情的城市。

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活动。乘坐飞机、火车、高铁、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酒店、宾馆和景区景点等场所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由省外、省内发生疫情的城市来返汕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汕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酒店或工作单位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外市来(返)汕人员提倡落实核酸检测“三天两检”。

接种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手段,请广大市民朋友尽快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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