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綦江区划定和调整疫情风险区

2022-11-29 13:15:06

11月28日綦江区划定和调整疫情风险区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69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调整高风险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文龙街道:核桃湾社区庆丰路9号、11号、13号,自11月27日15时起执行;

2.文龙街道:九龙社区枫丹韵绿堡小区10栋,自11月27日22时起执行。

二、管控措施

1.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非必要不离綦、非紧急不来綦”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2.严格执行11月25日《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落实“优化二十条”有序基本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60号)》相关措施。

3.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4.如有未尽事宜,以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和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68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划定和调整疫情风险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高风险区(1个)

(一)具体范围及时间

文龙街道文龙社区通惠大道10号千山半岛8栋5一28层楼,自11月28日10时起执行。

(二)管理措施

1.实施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除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之外的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实施封控管理后第1、2、3、5天开展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3.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街镇社区组织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调整低风险区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辖区除高风险区域外,全区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执行11月25日《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落实“优化二十条”有序基本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60号)》相关措施,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非必要不离綦、非紧急不来綦”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如有未尽事宜,以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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