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21号)

2022-12-03 14:07:06

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21号)

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21号)

根据最新疫情形势综合研判,经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12月2日24时起,解除光明村新涌西路118号至127号,高平村新隆街61号至67号,三角村平安北路75-95、110-136号高风险管理。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广大群众要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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