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沙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4号)

2022-12-05 12:53:47

阜沙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4号)

阜沙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4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

自发布之日起,解除阜沙镇上南村民祥街2-1号、2号,永兴东上街37-50号,中山市烈火五金有限公司高风险区管理阜沙镇全域转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广大群众要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阜沙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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