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2号通告

2022-10-14 12:11:53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2号通告

10月13日0时至24时,南通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周某,在例行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倪某,在集中隔离点发现,系外省协查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

该2名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昨日已通报(关于海安新增2例核酸检测异常人员的情况通报)

无症状感染者3:王某,在集中隔离点发现,系外省协查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其主要活动轨迹昨日已通报(关于海安新增风险点位的情况通报)。

无症状感染者4:雷某,为外市返通人员,在社区筛查中发现。其主要活动轨迹昨日已通报(关于通州区一例核酸检测异常人员的情况通报)。

广大市民如发现与已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入住的酒店或属地联防联控指挥部报告。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非必要不去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有中、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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