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0时起长春市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2022-10-18 09:24:35

10月18日0时起长春市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8日0时起,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2个)

长春新区(1个):超越街道绿地城D区1栋

汽开区(1个):富民街道顺通花园2期21栋

二、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1个)

宽城区(1个):兴业街道新星宇和顺小区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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