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12时起长春市在调整部分风险区域风险等级

2022-11-10 17:59:20

11月10日12时起长春市在调整部分风险区域风险等级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0日12时起,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2个)

朝阳区(1个):

重庆街道新华社区顺丰宿舍

农安县(1个):

合隆镇于家店村韩平房屯

二、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2个)

农安县(2个):

合隆镇于家店村

合隆镇鑫海蓝城小区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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