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义乌市关于实行临时性全域静默管理的通告

2022-09-15 20:05:28

2022年义乌市关于实行临时性全域静默管理的通告

关于实行临时性全域静默管理的通告

当前,全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减少人员流动,巩固前期防控成果,彻底切断传播链,以最快速度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实行临时性全域静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从8月11日0时起,全市实施3天静默管理全市域(除大陈、赤岸以及高风险区外)参照中风险区(管控区标准)管控。其中,高风险区(封控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生活物资配送到户,上门开展核酸采样。其它地区实行“足不出区”,生活物资配送到点,错时取物和参加核酸采样,全程戴口罩,严禁聚集。

二、严格公共场所管控。静默期间,全市除医疗机构、保障基本民生单位外,所有公共场所暂停运营。

三、工业和重点物流企业有条件开工。“四保”企业、“白名单”企业、重点物流园区、重点物流企业和其他重点企业,符合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可以闭环生产经营,达不到要求的,暂停生产经营。其他工业和商贸企业暂停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特殊机构管理。全市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培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民间信仰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暂停开放;行政服务中心、社会治理中心、信访接待等实行线上办公。

五、严格市际交通卡口查控。非必要不出义,非必要不来义,除保生活、保生产、保抗疫等车辆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进不出。过境车辆绕道通行。

六、严格禁止聚集性活动。展会、促销会、交流会、论坛和广场舞等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严禁家庭、朋友聚会聚餐。

以上全域静默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对拒不执行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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