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疫情通行证怎么办理?
一、通行证办理
(一)办理范围
物资始发地或目的地在格尔木市行政区划内的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等政府储备物资,民生物资和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
(二)办理流程
通行证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具有同等效力),由保供企业和收发货单位提出申请。
1. 申请单位应在车辆出发或抵格24小时前进行申报,并在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来青返青报备”栏目中如实报备。
2. 申请单位须填报《格尔木市物流保通保畅通行证审批表》,附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一证两码”截图(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和“来青返青报备”情况截图。经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市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事项,并对审核无误的发放《通行证》。3. 实行“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线上”通过扫“二维码”办理,“线下”到格尔木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办理。
(三)办理要求
1. 《通行证》严格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确保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信息与通行证相符。《通行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4小时,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2. 所有收发货单位、驾驶员、随车司乘人员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信息的用户,已经查明将列入“黑名单”,取消申请资格。
二、相关要求
1. 坚持“谁申请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申请单位、物资承运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到“即停即走、人不下车、封闭管理、互不接触”。
2. 市疫情指挥部保通保障组要对装卸货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及信息登记等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
3.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各防疫卡点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两证两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证、健康码、行程码)信息查验工作。对于体温检测正常且“两证两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要及时放行,不得随意限制车辆和司乘人员通行。
4.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货运车辆进行“一站式”引导服务、“点对点”闭环管理。5. 各货运车辆要严格按照报备的路线行驶,并积极配合各防疫检查站(点)接受检查,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的进行严肃处理。
三、物流保通保畅工作联系电话
左老师 13389795289
刘老师 18797102333
张老师 18897098483
胡老师 1779479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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