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通报长沙雨花区在管人员中发现5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2022-11-27 09:11:40

11月26日通报长沙雨花区在管人员中发现5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1:高某兰,女,48岁,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住雨花区左家塘百顺银合酒店后面的单身宿舍。11月25日晚初筛阳性、11月26日复核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肖某根,男,45岁,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住雨花区东山街道太和园5栋。11月25日晚初筛阳性、11月26日复核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3:廖某花,女,45岁,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与感染者2为夫妻关系,跟车送货,住雨花区东山街道太和园5栋。11月25日晚初筛阳性、11月26日复核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4:谢某飞,男,54岁,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筛查中发现,住雨花区左家塘街道狮子山二片铁路宿舍。11月25日晚初筛、11月26日复核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5:李某强,男,60岁,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筛查中发现,住雨花区左家塘街道狮子山二片铁路宿舍。11月25日晚初筛、11月26日复核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22日

上午在家未外出;

14:59,前往雨花区狮子山二片党群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采样,随后回家,未再外出。

11月23日

11:30左右,步行前往车站南路亦间酒店上班;

12:00-24:00,在亦间酒店客房部上班,下班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11月24日

11:10,前往雨花区狮子山二片党群服务中心内核酸采样点采样,随后回家;

11:30左右,步行前往亦间酒店上班;

12:00-24:00,在亦间酒店客房部上班,下班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11月25日

4:19,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酒店。

11月26日

00:50,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感染者2:

11月23日

9:00左右,自驾小货车前往浏阳送货;

13:00左右,返回雨花区东山街道太和园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4日

9:30左右,驾车与感染者3一同前往长沙县黄兴镇金凤村淀粉厂拿货,随后送往长沙县毛塘铺。

17:00左右,驾车返回东山街道太和园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5日

8:30-11:00,从家中前往黎托街道花桥桥下周记汽配修理厂做保养;

11:00-11:30,前往雨花区黎托街道附近的菜地接感染者3,去雨花区东山街道太和园养天和大药房采样点,因黄码未做核酸;

11:30-12:30,自驾前往长沙县榔梨镇黄码采样点,因采样点下班未做核酸;

13:00-18:00,自驾前往湖南杨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仓库装货,送往开福区翔祥食品有限公司;

18:00后,自驾返回东山街道太和园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6日

12:20左右,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感染者3:

11月23日

自述在家中休息,未外出。

11月24日

9:30左右,与感染者2一同前往长沙县黄兴镇金凤村淀粉厂拿货,随后送往长沙县毛塘铺。

17:00左右,与感染者2一同驾车返回东山街道太和园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5日

8:30-11:00,从家中前往雨花区黎托街道附近的菜地种菜;

11:00-11:30,搭乘感染者2的车,去雨花区东山街道太和园养天和大药房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11:30左右,步行返回东山街道太和园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6日

12:20左右,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感染者4:

11月24日

5:00,在家早饭后,骑电动车前往树木岭货场湘通物流公司搬货;

12:00,骑电动车返回家中,步行前往雨花区狮子山二片宿舍楼下食堂用餐;

13:30,骑电动车前往树木岭货场湘通物流公司工作;

17:00,骑电动车返回家中,步行前往雨花区狮子山二片宿舍楼下食堂用晚餐,在食堂门口与感染者朱某路擦肩而过,后返回宿舍,未再外出。

11月25日

在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6日

13:00左右,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感染者5:

11月24日之前

每日步行往返于工作地点雨花区树木岭货场3、4道火车卸货轨道和雨花区狮子山二片家中。

11月24日

4:00,从家中前往树木岭货场湘通物流公司搬货工作;

7:00-15:00,步行回宿舍吃早饭后,再步行前往树木岭货场工作,期间多次往返于雨花区树木岭货场和居住地之间;

15:00,步行至狮子山附近温尔登超市购物,随后步行回家;

16:00左右,出门在楼下商店买面条;

16:15左右,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5日、11月26日

在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6日

13:00左右,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 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外省入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在第一入长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外省入长人员抵湘后不满5天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重庆、广东、河南、湖北、新疆、西藏、内蒙古、甘肃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长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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