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伊川县十一国庆期间疫情防控通告

2022-10-01 14:00:44

2022伊川县十一国庆期间疫情防控通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伊疫情防指通告〔2022〕29号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地频发、局地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庆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更好地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

1.国庆期间跨区域流动易增加感染风险,倡导广大群众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伊、不出市,在县内或周边进行游玩,严控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城市;如确需离伊外出的,要提前向单位(社区、村)报备,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尽量避免途经有中高风险区或发生疫情的城市;须了解目的地疫情动态和防控要求,提前向目的地村委(社区)或单位报备,错峰出行,做好个人防护(高度注意高速公路服务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不扎堆、减少停留时间), 返伊后及时向村委(社区)或单位报告,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监测、 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2.提倡在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伊川籍人员,特别是境外、中高风险区或有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留在当地过节,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家人,减少旅途间疫情传播风险。

3.确需来(返)伊人员,须提前3天通过“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等渠道进行个人信息报备。来(返)伊时需持“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来(返)伊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在各交通服务点、车站等出入口主动扫场所码,配合体温测量、核酸检测和行程码查验等,配合做到核酸检测“落地即检、3天2检”。

二、非必要不聚集

5.国庆期间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及展会、展销促销、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聚集性活动。能取消或延后的,尽量取消或延后举办;能线上举办的不线下举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50人以上的要按程序逐级报备或审批。活动现场须设立疫情防控岗,严格落实扫验“场所码”、测体温、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措施,所有参加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

6.提倡红白事简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好人员数量,避免聚集,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排队、付款、交谈时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

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7.国庆期间是旅游高峰,外来人员较多,旅游景区、图书馆、影剧院等文化场馆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引导游客错时错峰旅游。室内场所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室外场所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注意保持通风换气,做好公共区域消毒消杀。

8.广大群众在进入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影院等公共场所时,要主动扫验“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各类市场主体、公共场所、机关事业单位等要加强值守监督,守好“场所码”查验关口,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双码”异常人员谢绝进入,红码人员就地隔离,第一时间报属地村委(社区)和疫情防控部门进行隔离管控。

四、提高防控意识

9.广大群众及来(返)伊人员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在进入公共场所时配合扫验“场所码”、测量体温、保持一米线距离等。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乏力、腹泻等症状,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附件:伊川县及乡镇(街道)指挥部联系电话

伊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伊川县及乡镇(街道)指挥部联系电话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8369659,0379-69375660;

城关街道:0379-69369282;

河滨街道:0379-68355003;

鸦岭镇:0379-68521003;

高山镇:0379-68510003;

平等乡:0379-68541003;

鸣皋镇:0379-68578003;

酒后镇:0379-68491003;

葛寨镇:0379-68531003;

白元镇:0379-68467003;

水寨镇:0379-68441003;

白沙镇:0379-68501003;

半坡镇:0379-68592003;

江左镇:0379-69988288;

吕店镇:0379-68551003;

彭婆镇:0379-68562003。

来源:伊川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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