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通报邵阳县在外地返乡人员中发现5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2022-12-02 15:14:05

12月1日通报邵阳县在外地返乡人员中发现5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黄某某,男,外省返乡人员。11月29日从外省返回邵阳县,落地检阴性。11月30日初筛阳性,12月1日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达某某,女,外省返乡人员。11月30日从外省自驾到达G55高速邵阳服务区,外省推送核酸混采检测阳性后管控,12月1日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莫某,男,外市返乡人员。11月28日从外市坐私家车返回邵阳县。11月28、29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1月30日初筛阳性,12月1日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4:肖某某,女,外省返乡人员,11月30日从外省返回邵阳县。11月30日初筛阳性,12月1日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5:曾某某,男,外省返乡人员,11月30日从外省返回邵阳县。11月30日初筛阳性,12月1日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与感染者4为夫妻关系。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黄某某:

11月29日

14:36乘坐G6028次高铁于17:49到达邵阳站,进行落地检;

18:40乘坐的士(湘EX1922)至谷洲镇湾塘村新黄家组家中,后未外出。

11月30日

8:20骑电动车到谷洲镇卫生院短暂停留;

8:50乘坐私家车(粤L6682D)返回家中;

9:40回家后未外出。

12月1日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3莫某:

11月28日

自驾私家车(粤S 6G8P8),13:50从邵阳县红石高速出口下高速,回到塘渡口镇峡山社区滨湖花园家中,后居家未外出。

11月29日-30日

居家未外出。

12月1日

11:0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4肖某某、感染者5曾某某:

11月30日

肖某某、曾某某夫妻二人自驾车(湘EDR912),14:30从邵阳南下高速,途径邵阳县谷洲镇良山中心小学门口短暂停留,16:50回到家中,后一直未外出。

12月1日

10:2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邵阳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9-682153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邵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县即检、五天四检”防疫要求: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返)县,并实施5天健康监测;抵县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县5天内(含第5天),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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