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诱发犯罪,性产业更严重的外部效应是伦理问题; 性产业悖德,主要是因为它的非法性、经营场所的隐秘性,以及它兜售的廉价快感
文 | 慕容雪村
按:9月11日,北京警方通报在侦破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将演员李某某查获,该人对这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后经证实,李某某为李易峰。
此前,已有数位男明星因嫖娼被行政拘留。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从嫖娼行为到婚姻生活,一举一动受到社会关注。为什么一些男明星会做出嫖娼的行为?为什么有的人选择单身维持恋爱关系但不进入婚姻?从经济学的角度去看,这些现象背后有着怎样的行为逻辑?本文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经济学视角的分析,如有不妥,欢迎指正。下为正文:
波斯纳(美国著名法学家、经济学家,法经济学开创人之一)说,性是人类理性的实现。这句话可以这么理解:如果我知道茱迪·福斯特染上了艾滋病,那么不管我多么仰慕她,也不会跟她上床,这事风险太大。这说明做爱本身就是一种经济行为,有需求,有供应,有风险,有收益,还要计算投入产出比,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贝克尔(美国著名经济学家,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断定:上帝目光所及,皆可交易,那么毫无疑问,深藏床帷之后的性爱和农贸市场上的萝卜具有某种共性,这也符合波普艺术家们的价值观,1954年艾伦·金斯伯格接受记者采访,说世上并无尊卑,如果有不平等,那也只是价格上的不平等。
我觉得既然谈到价格,那其实还是一种平等——钞票面前人人平等,比如香港的淫媒组织就曾经列过一张菜单,把演艺界的女明星一网打尽,我心中的那些偶像,从清纯玉女到三级肉弹,谁值多少钱标得清清楚楚,如果我手上有一亿美元,那感觉就像走进了超市。
不考虑宗教信仰和道德的负面影响,那么一次单纯的、形而上的性爱就是一个契约,酒店里的桑拿小姐问先生要不要服务,可以视为一个要约邀请,至于老婆掐着老公的脖子发令:官人,我要!就明显是一个标准合同,不明白标准合同的朋友们可以这么理解:虽然你反对手机双向收费,也不满意网络运营商的服务,但你还是要入他们的网。
合同订立后的性爱像一单混合了FOB和CIF特征的国际贸易。
FOB的意思是船上交货,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前,发生任何毁损灭失、遗弃泄露都不能算是交易成功,失败后的男人们一个个垂头丧气、额头冒汗,这充分说明做爱是一种高风险的活动,而“哪里有风险,哪里就有保险”,于是就有了杜蕾丝、拉士丁和杰士邦这些品牌,根据弗里德曼的“假设不相关论题”,我们可以断定杜蕾丝和人寿保险行业做的是同样的生意,而第一个把避孕套叫做“保险套”的人堪称伟大,他要不是天才,就一定是个经济学家。
CIF术语指的是货主承担成本、保险费和运费,所以到药店里买避孕套的大多都是男性,交易过程中,出力最多、忙前忙后的大多也是男性,货主嘛,规定要承担运费的。
如果探究到细节,性爱合同比其它合同更加完备:除了交货、验收,它还有交易后的信息反馈机制,电影《一声叹息》里,张国立问刘蓓:好不好?刘蓓娇喘一声:好死了。看得人心潮激荡。当然,这种反馈机制并不能保证信息的完全对称,上海有个美女写了一篇文章,大标题就是:《伪装高潮也快乐》,这明显是在号召提供虚假信息,这种作法如果被会计师事务所学了去,必然会引发信用危机,严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我在此要引用的第二个案例是美林证券,这家世界闻名的证券公司因为提供虚假投资评估,2002年被罚了一亿美元。
对体制内的交易双方来说,性像一块永远嚼在口里的口香糖,它的好处是随时都有东西让你咬,不至于空虚,不至于闲得牙疼;缺点是越嚼越无味,到最后就成了一种纯粹的习惯。“七年之痒”的说法,不仅说明消费者对单一产品、无差别服务的厌倦,也证明了性资源使用中的边际效用递减:最开始拉拉手精神抖擞,亲一下浑身颤抖,但后来拉得越多、亲得越多,这事就越没有吸引力。
美国一个无聊的民间调查机构统计了三百多对夫妻的睡姿,最后得出结论:婚龄半年以内的夫妻,大多是面对面搂抱着睡,婚龄超过2年的,几乎百分百是背对背睡。这些姿势和体位,我们可以看作是人性化的市场需求信息。
哲学家康德认为婚姻的意义就在于“合法使用对方的性器官”,薛兆丰说婚姻是“终生批发的期货合同”,这些都说明婚姻是一个规模经济,规模经济与单干户相比,优势主要在于两点:一是成本小,没结婚的两个人需要两张床,结了婚就只需要一张;二是可比价格低,香港报纸上有很多色情广告,广告卖点多是皮肤、身材,或者武功,从来没见过有小姐宣称自己价格低,“跳楼价、大出血、拆迁甩卖”什么的,因为她们知道自己在这方面没有优势——老婆是不用花钱的,所以只好在差别化服务上做文章。
性市场大概是唯一一个供应不足的买方市场。一方面,小姐们纷纷抱怨“生意越来越难做”,另一方面,体制内外的男人们都在进行着DIY。我表哥那时候曾因为“投机倒把”坐了几年牢,出来后赚了一点钱,据说养了好几个二奶,然后我表嫂就开始留指甲,时常偷袭他。这两种审判说明投机倒把始终是一种背德恶行,而走私更加不可饶恕。但根据我表哥的供述,他也确实值得原谅,我表嫂出身名门,教养过人,对做爱有近乎苛刻的要求:要洗澡,要关灯,要遵循法定程序,要正面交流,决不可暗度陈仓等。这大大提高了他们之间的交易成本,用经济学的术语讲,就是高关税壁垒,我表哥不懂经济学,他用最朴素的话表达他的意见:真他妈没意思。其实他讲的是一个利润问题。
张五常在中山大学演讲时,说交易成本越高,人就越穷,交易成本降低一点点,人民生活就会快乐很多。这话简直就是我说的。法国人心中的完美妻子是“客厅里的贵妇、卧室里的荡妇、起居室里的仆妇”,这其实也是在响应张先生的理论:降低交易成本。我表嫂因为她长期供应的质次价高的性产品,终于在1999年被我表哥取消了交易资格,他们离婚了。这对我这个一直持币待购的投资者,是一个沉重打击,从那以后我见人就说我是一个独身主义者。
此前有“换妻俱乐部”的报道,我这个人有点趣味低下,遇到这样的新闻,总要反来复去地看。《圣经》上说“亲近邻舍之妻的,不免受罚”,所以搞换妻俱乐部的这些家伙,最后全都被捉将官里去,打板子,捱班房,我是一个独身主义者,没资格参与这种非法活动,见了总不免有点幸灾乐祸。
换妻这事可以算是一种等价交换,稍具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交换是一种增值行为,农民拿粮换布,是因为他织布要比种粮食花更多的时间,这种交易让他节约了时间。由于没有人想作亏本买卖,所以换妻肯定也是一种增值行为,前面说过了,夫妻之间有个“性的边际效用递减”问题,“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而换妻则可以解决生产中的设备老化问题,以自己的不新鲜换别人的新鲜,使效用大大提高。萨缪尔森有个幸福公式:幸福=效用/欲望,在欲望不变的情况下,效用越高,就越幸福。所以换妻事实上是一件幸福的事,但这结论显然不符合上帝的旨意。
经济学中有个名词叫“帕累托优化”,是指在资源分配中,不损害他人福利而进一步改善自己的福利,1980年华罗庚数学竞赛有这样一道题目:大家排队取水,桶各有大小,怎样排列才能保证总体效率最高?答案很明显:小桶在前,大桶在后。但这损害了大桶者的利益,所以它是一个伪帕累托。阿瑟·奥肯1975年的“漏桶试验”,损害富人的利益来帮助穷人,是另一个著名的伪帕累托。照我看,世间真正的帕累托优化不多,而换妻就是一个。它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大家自愿,换过后也不影响使用,但每个人得到的效用都大大提高,当然这里必须排除性病传染的因素。
几单位的性资源换一辆保时捷,可能大多数人都觉得不值,也付不起,香港某位著名女星还换了一套几千万的豪宅呢,你怎么说。不过这也正常,交换总会有价格问题,电影《不道德的交易》中,黛米·摩尔的老公拿她换了一百万美元,事后十分痛苦,觉得这生意不划算,如果他换来的不是一堆钱,而是别人的老婆,想来就会好过一些。
换妻应该算是男人的恶行,网上有些女网友评论,说这样的男人真恶心,拿老婆当玩物。这话看似偏激,实则非常接近真理——性其实就是种物权。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排他性,你买了一只锅,这只锅就只属于你自己,别人不能轻易碰。性也是这样,尽管老婆大多时候都闲着,但谁也不会让别人轻易使用,也许变态会这么干,但我从没见过。再说说网上评论的事,女网友评论完了,有个男网友在后面骂,骂得十分提神:你们怎么不说那些当老婆的,她们不也在换夫吗?
当然,换妻这事最终是个道德问题。经济学要不要兼顾道德,这事经济学家们也一直在吵个不停。但道德这东西谁能说得清呢,除了上帝。宗教主义者认为上帝是人类最终的理性,这话可以跟波斯纳那句“性是人类理性的实现”联系起来理解。《圣经》里是这么说的:“艳丽是虚假的,美容是虚浮的,惟敬畏耶和华的妇女值得称赞。”这话有点费解,如果我有个老婆,让她怕耶和华我没意见,但非要她敬他爱他,我就觉得他是在占我便宜,单方面的我不干,要就换妻。
按古龙的说法,性产业是最古老的职业,“堪为百代祖师”,那时候没有钞票,人们拿贝壳换粮换米,我怀疑有些人收藏贝壳就是想回到原始社会。根据伪学者慕容雪村的考证,“性”这东西可以算是另一种贝壳,每一单位的性资源换多少张狍子皮,换几捧高粱米,大概早有定数。即使到了现代社会,性依然是万能结算工具,可以换彩电,换房子,换工作,换城镇户口,有个美女还拿它换了一个法官当。所以英国前首相狄斯赖利说“货币是唯一比爱情更让人发狂的东西”,这里的“货币”如果不是指性资源,我就觉得不大好理解。
站在动物的立场,人类的性压抑、性苦闷实在是不可理解,1993年春天我去北京动物园玩,看见一只老虎四脚乱跳,咆哮不止,据说是发情使然。想想这些动物们也真可怜,一年只有那么一季,还不容易遇见合适的对象,茫茫林海,真爱何求啊。人类就不一样,一年到头都不闲着,自带设备搞生产,方便又轻松,资源又丰富,没有稀缺性。
经济学中的“稀缺性”指的是对需求而言,资源总是有限的、不足的。这种理论应该不适用于性资源,人类的性需求十分有限,“百年三万日”,这数字大概可以算是人类的极限,即使威猛强悍如张伯伦,也有支撑不住的时候。与这有限的需求相比,人类拥有的性资源可以算是无穷无尽的,50亿人口中有一半都是异性,如果我们也是老虎,肯定用不着四脚乱跳,咆哮不止。
一个开放的性市场需要制定交易规则,这是套用康芒斯的话。为了避免性市场陷入萧条,政府应当以行政干预拉动需求,比如对性产业免税等等,这大概可以算是凯恩斯主义者的观点。不过在现阶段的中国,康芒斯和凯恩斯们都无用武之地,性产业不合法,从业者只好在地下状态左躲右闪,偶尔生产,这显然不符合规模经济的要求。就像爱伦·坡的诗:被光明弃绝,向幽暗中寻找自我。这诗是我查字典翻译的,不知道译得对不对,但2000年我曾见过一个被收容的姑娘,她这样对警察说:找不到工作,摆个摊你们又要没收,不干这个干什么?那姑娘如果会用英文写诗,中国可能要多一位女文豪。
红灯区合法化的问题,在全世界都有争论,反对者认为性产业合法化会导致伦理危机,上帝是这么说的,“妓女如深坑…她埋伏好像强盗,她使人多有奸诈。”上帝的比喻总是很形象。除此之外上帝还说了一句:“与妓女结交的,浪费钱财,”事实上有钱不用才是恶行,因为那将导致经济危机,否则政府拼命拉动内需干什么。
18世纪初,英国医生伯纳德·曼德维尔写过一首诗叫《蜜蜂的寓言》,说节约并非美德,奢侈浪费才是致富之道,这诗对凯恩斯有莫大影响,但明显跟上帝过不去,所以被禁了好几百年。反对者的第二个理由是性病,认为红灯区合法化就是性病泛滥的前兆,这话也有事实依据,比如泰国就有艾滋病泛滥的问题。
我个人倒是赞成合法化,但谁如果认为我这是为了自己嫖娼方便,我也无话可说。我的观点是这样的:既然不可能禁绝,不如拿它来赚钱。一个阵地,政府不去占领,黑社会就必然去占领。
至于“伦理危机”,我看就是个幌子,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米蒂亚这样告诉阿廖沙:关于伦理学,我没法对你解释清楚。根据我的个人经验,所有解释不清楚的东西都会成为幌子,比如雷公电母、狐仙和柳树精,乡村巫医们靠着这些发了老鼻子财了,但最大的一个幌子就是所谓的伦理道德。
再说说泰国的艾滋病,据我分析它不是红灯区合法化的问题,只是政府管理不当,如果不合法,可能传染得更厉害。众所周知,地下状态什么东西都传播得快,比如小道消息、黄段子……上世纪九十年代,荷兰鹿特丹曾打击过色情行业,结果政府税收锐减了几亿盾。
作为一名独身主义者,我坚决认为婚姻是个赔本买卖。
首先它的机会成本太高,我们形容某人得不偿失,常说他“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那么结婚就是捡了一粒芝麻,却丢了一个谷仓。投资理论讲“不能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而结婚显然是违背了投资理论,你把所有的蛋都放了进去,最后却未必就能孵出小鸡来,弄不好连蛋都要打破。广东曾有个案例:有个人在外面包了个二奶,老婆发现后怒不可遏,一刀将他的作案工具割下来扔进了马桶,连生产设备都报废了,可以算是鸡飞蛋打的典型。同例我们还可以参照美国歌星迈克尔·杰克逊,他曾一年要付给前妻300万美元,有一次差点就破了产。
说起婚姻的实质,连我这个独身主义者都替你们难过。人类的性供应时间不长,20岁开张,60岁打烊,也就40年左右,40年是14000天,按三天一次计,人一辈子能消费的性资源不过4600单位。如果不生孩子,也不谈爱情,那么结婚其实就是为了这4600次。“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细细分析起来这事其实并不怎么浪漫,白首偕老,终生相伴,不过是4600次活塞运动的另一种说法。
为了使问题更好理解,我们对结婚的成本进行实证分析:
一、结婚的直接成本。北京人结婚时,前来道贺的小伙子会这么唱:“结婚了吧,傻冒了吧,一个人挣钱两个人花……”可见结婚要付出50%的收入,即使离婚也要按这个标准来分割共同财产。根据莫迪利阿尼的生命周期假说,消费取决于人一生的收入,我们假设一个人月收入1000元,工作40年的总收入是48万。48万一半自己用,一半拿来跟老婆换那4600次,平均每次也就是52块多。在这个问题上富人比穷人吃亏更大一些,如果月收入一万,那么性交的单价就是500多,所以富人容易包二奶,因为每多包一个,他的成本就会降低一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决定夫妻关系并不是所谓的道德伦理,而是供需关系。如果你不巧是比尔·盖茨,那就太惊人了,按上述计算方式,你跟老婆亲热一次的价格是1100万美元,这钱如果买成猪肉,可以买16000000斤。
二、结婚的间接成本。胡塞尔说真正的自由主义是不结婚的,这说明结婚要损失自由,裴多菲有诗道:为了自由,生命也可抛,爱情也可抛,可见自由是无价的,除了这无价的自由,你还必须在婚姻生活中花费大量的个人时间,比如陪老婆逛街,或者陪老公打麻将,这时间也是金钱;有人婚后感情不好,喜欢跟老婆吵架,说不定还要发生武斗,但不管是打坏了老婆还是被老婆打坏了,都要付出修理成本;如果被抓伤了脸,还要编谎话请假,产生误工成本;如果老婆一气之下回了娘家,你可能要磨破几双皮鞋,经济学中把这种成本叫做“皮鞋成本”。
这么说来,婚姻就是一个大竹杠。批发本来应该比零售便宜,我们都知道商业采购的原理是“批量越大,成本越低”,现在可好,你一下子全包了,结果还被人狠狠敲了一竹杠。
当然,婚姻还有其他的价值,比如社科院的一个博士就说婚姻是人类繁衍的工具。我不大赞同这种说法,据我所知,人类繁衍靠的是性器官,而不是靠结婚证书。照我看,婚姻不仅不能保证繁衍,反而大大有害于人类繁衍,我们都知道杂交水稻好,不仅长得壮,产量也高,五八年的时候据说一亩地能打几十万斤。而结婚即使有一千种好处,也掩盖不了这个致命的缺点:在婚姻的稻田里,你永远没法培育杂交品种。
在自由放任的经济理论之前,经济学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怎样增加生产,避免出现饥荒。性爱市场也会产生供应不足的问题,对男性来说,女方不断提升的性技术、不断扩大的性需求真是个灾难。据说有个丈夫天天在汤里放安眠药,让老婆一吃完就呼呼大睡,不去想性供应和性需求的事,这法子可能有效,但实在是有点缺德:你万一把人家吃傻了怎么办?
供应不足如果严重了就会发生饥荒,有饥荒就会有逃荒者,这事就叫红杏出墙。平常人们对逃荒者总是很同情,但对性爱逃荒者,人们却一直都很鄙视,说她们淫荡、道德沦丧、不守妇道,它的代表人物就是潘金莲,人家不过就是在饥荒时吃了几口别人家的饭,就被道德学家们骂了一千多年,骂得人人自危,连慕容雪村这么大胆的人都有点害怕。这事跟国企改革差不多,说到底还是一个产权不清的问题:潘金莲有没有权利按照供需状况分配她的性资源?或者说,究竟谁是潘金莲性工厂的真正所有者?是她自己,还是武大郎?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武大郎最多只有经营权,但你们非要连所有权都夺去,我觉得这中间一定有什么猫腻,建议清河县反贪局介入调查。
我在企业里管过采购工作,一般情况下我都会选一家固定的供应商,定点采购的好处就是成本低、供应及时。但如果这家供应商供不上货,那我就要多找两家,这和潘金莲做的没什么区别,也没见谁说我淫荡或者道德沦丧。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有点同情潘金莲,她和我一样都是优秀的采购员,关注采购质量,寻求足量、及时的供应,但我又加薪又升职,过得滋润,潘采购却被公安局长武松一刀砍了,其间的迹遇,真是令人不胜嘘嘘。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但说也奇怪,性工业应用科技不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反而是为了降低生产效率。说起“效率”这个词人人都明白,就是用最少的时间做最多的事,比的是谁更快,而在性爱问题上,人们却总想用最长的时间做同一件事,比的是谁更慢。
经济活动会产生外部效应。关于“外部效应”,可以这么理解:比如办教育,除了能赚钱,还能提高国民素质,这“提高国民素质”就是一种外部效应,它是好的,所以叫做正的外部效应。
开化工厂要污染大气,这是坏的,就是负外部效应。工厂污染大气,这是政府要管的事,所以要对化工厂额外收税,这种税最早是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来的,就以他的名字命名,叫做庇古税。
我们的主旨是谈性。性产业的负外部效应十分明显,澳大利亚曾有家妓院上市,我到他们的网页上浏览了一下,发现满页都是黄色图片。我这个人虽然趣味低下,自制能力还是有的,所以看了也不会出什么事。换了是个没有自制能力的人,说不定就要跑到大街上骚扰妇女,这事我看就该算到妓院头上。
除了诱发犯罪,性产业更严重的外部效应是伦理问题。伦理是人间正道,不管佛教、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都反对色情,如来讲不可邪淫,耶酥说不可亲近妓女,安拉更彻底,连妇女穿高鞋他都会不高兴。在这个问题上三位神仙站到了一起,旗帜鲜明地反对色情事业,不过照我看也没妨碍了它的兴旺发达。
性产业悖德,主要是因为它的非法性、经营场所的隐秘性,以及它兜售的廉价的快感。根据司各特·埃里金纳的理解,肉体的快感是人类独有的,肮脏也是人类独有的,与完美的上帝无关。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肉体的快感是肮脏的。由于性产业拿金钱换快感的经营方式,而金钱是亵渎灵魂的东西,这就不仅是肮脏了,简直可以说是罪恶。
我不是清教徒,没有代上帝宣旨的义务,所以上面这些话只是随便说说,当不得真。因为性产业的严重的负外部效应,各国政府都制订了措施,限制它的经营规模,另外还要额外征税,我们前面说过了,这税叫做庇古税。有的地方采取的是征收管理费的方式,这管理费也可以算是庇古税。我有个朋友特别没文化,有一次我跟他谈起这个税,他一本正经地回答说:这税好,这税好,卖屁股嘛,当然要收屁股税。仔细想想,这话可能比任何经济理论都接近真理。
“做爱”是个动宾词组。根据我的观察,男性和女性对这个词的理解不大一样,男性偏重于那个动词,女性偏重于后面的名词。由此引发的逻辑是:如果“做”是重要的,那么跟谁“做”就可以忽略;反过来,如果“爱”是重要的,那么显然只能跟固定的对象“做”。
这个问题涉及到我们对“性解放”的理解。一谈性解放,很多人都要皱眉,说那是资本主义社会腐朽堕落的象征,这明显是把“性解放”跟“性泛滥”混淆了。事实上性解放是一个挺不错的事,第一是消除性别歧视,第二是把人从宗教的禁锢中解脱出来,让性真正成为取悦身体的工具。这两件事哪件都不坏。
有个保守主义学者反对这第二条,说性应该与婚姻有关,是人类自我繁衍的工具,我觉得这其实是在把人当骡子看。如果只为了生孩子才交配,那么人跟牲口有什么区别。我说这人应当被送到维多利亚时期去,众所周知,那时候连鸡胸脯都不准说,叫做白肉。丘吉尔就犯过这个错误,被一位夫人斥责,后来他给这位夫人送了一朵兰花,说如果你将它别在你的“白肉”上,将是我莫大的荣耀。
再说说“做爱”这个词,如果光"做”不“爱”,那么它有一个大概的价格。这个我们前面讲过了,从几十元到几分之一辆保时捷,不同类型的的产品有不同的价格策略。“爱”字就要复杂一些,有人说它是无价的,有人说它其实也很便宜,根据贝克尔的观点,万物皆可交易,既然什么都可以交易,那么就没有无价的东西。但究竟爱情值多少钱,一句话两句话也说不清楚,我们还是要进行实证分析。
在实际调查中,我拿这个问题问过6个人:假设你很爱你老公(或老婆),给你多少钱,你会背叛他(或她)一次?这背叛当然是指身体上的背叛。从100万开始,所有人都点头;到50万,有一个人表示不行,这说明她爱她老公大于爱50万,但小于爱100万,我们取中间值:75万;到20万,又一个人表示不行,那么她的爱情大约值35万;再往下问,在10万元价位上有两个人退出,我们算作是两个15万;等到了5万元,最后的两个也无法接受,根据上述计算方法,是两个7万5。
这六位女性的爱情总值是155万,平均价格是26万不到。她们都是白领, 26万相当于她们47个月的收入。稍具经济学常识的人都明白,上面提到的价格不是纯粹的零售价,而是一种机会成本,也就是说,为了获得这26万,她们必须抛弃些别的什么,要承担风险,如果被老公发现了,不仅要失去老公的爱情,还要失去老公能给她的那一部分钱,如果这钱大于26万,那么此人的爱情很可能就是个负值。用经济学的术语讲,叫做负价格;用商业术语讲,叫做无偿赠送;用我们的俗话说,这就叫倒贴。一钱不值。
我是在深圳进行上述调查的,深圳物价指数之高,是谁都知道的事实。如果换在别的城市,这价格很可能还要打折。我们甚至可以根据全国的物价水平,列出一张爱情价格表,沿海富庶地区的爱情贵一些,内陆穷一点的省份就便宜一些。所以内地的漂亮姑娘都爱找沿海的男人,用经济学的术语讲,这就叫做要素禀赋。
这种统计肯定不够严谨,但可以说明一个基本事实:爱情是有价的。另外,爱情肯定与一个人的收入水平有关,收入越低,爱情就越便宜,只有亿万富婆的爱情才可能价值连城。这里也有一个问题,我们都知道,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是个双务合同,光剃头挑子一头热还不行。即使一个人的爱情价值连城,如果她老公拿着不当一回事,那买卖还是做不成。
这种结果很难让人接受。在我们的观点里,爱情是无比美好的东西,它甚至是我们俗世生活的信仰,怎么可以像萝卜白菜一样,摆在柜台上任人挑拣?怎么可以用钱来衡量,有钱人拿贵的,而我们穷人,就只配拥有那些一钱不值的烂货?它应当超越金钱啊。
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身体的偶尔出格是否就等于背叛爱情?如果不是,那么我们上面的分析就不能成立,那个26万就不是爱情的价格,而是婚外性行为的价格。如果坚持认为两者是一回事,那么毫无疑问,你的爱情即使超越了26万,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谁还没见过钱啊。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身体的放纵算是背叛爱情,那么思想上的放纵是不是就更严重?我在四川的时候学会了一个词,叫打望,打望就是在街头观看美女的意思,我承认我在打望时有过非份之想,按照我们上面的分析,这就叫做亵渎爱情。打望这事不大好管,除非你每次上街都戴个眼罩。话说回来,如果连打望的权利都取消了,那还真不如直接给我一刀。
翁倩玉唱道:爱是love,爱是amour,爱是人类最美丽的语言,爱是正大无私的奉献。要我看,如果正大的爱情真是那么美,那一定跟性无关,不会因为偶尔的放纵就收回去。否则那就不是无私奉献,而是倒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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