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4号)

2022-11-28 16:12:03

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4号)

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4号)

根据最新疫情形势综合研判,经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自2022年11月28日15时起,南头镇辖区内主要道路有序恢复镇内交通。镇内风险区的管理措施维持不变。

二、查验核酸检测记录。进入南头镇所有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和住宅小区、社区出入口,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暂定执行到12月1日24时。

三、今日起至12月2日(含12月2日当日),南头镇继续暂停会议、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KTV、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等密闭通风不良场所继续暂停营业;餐饮场所继续暂停堂食。商超严格按照50%限流,农贸市场暂缓开放。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托幼机构和线下培训复学由教体部门另行通知。倡导镇内企业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

请全镇各单位、各类公共场所、全体居民群众严格执行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11月27日发布的通告中的相关防控措施。希望大家继续努力,慎终如始,群防群控,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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