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2022-11-15 02:32:48

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健康监测

实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日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社区(村)如实报告。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流行病学史。

●外出限制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核酸检测

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需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

居家隔离个人健康监测要求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由社区组织采样人员上门采集,并及时推送核酸检测结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根据相关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核酸检测、抗原自测,并将监测、检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3天居家隔离期间,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任何异常症状者,经社区核实,并收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通知单,可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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