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2023年寒假转学通知
一、转学申请时间:
2023年1月14日(周六)- 2023年1月15日(周日)
2023年2月8日(周三)- 2023年2月9日(周四)
二、转学方式:
受疫情影响,本区2023年寒假的转学采用线上方式申请。申请转入本区的学生家长需仔细阅读《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的有关说明》(见附件1)中对于转入本区学生的条件,根据要求提供各项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打包,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由工作人员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原则上将于2月14日前通知家长办理报到手续。
居住在江苏街道、华阳街道、周桥街道(除天山河畔、仁恒河滨花园、天山华庭以外的居委)、天山街道(除天山二村以外的居委)、新华街道、虹桥街道(除虹储、虹许、虹梅以外的居委)的学生,请将申请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xjyxqzx@163.com(邮件主题和申请材料打包文件名均为“XXX学生材料”,并在邮件中备注家长联系电话和具体居住地址),咨询电话62811609;
居住在新泾镇、北新泾街道、仙霞街道、程桥街道、周桥街道(包括天山河畔、仁恒河滨花园、天山华庭居委)、天山街道(天山二村居委)、虹桥街道(包括虹储、虹许、虹梅居委)的学生,请将申请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xjexqzs@163.com(邮件主题和申请材料打包文件名均为“XXX学生材料”,并在邮件中备注家长联系电话和具体居住地址),咨询电话62904385。
港、澳、台、外籍学生及侨胞子女还需填写《长宁区港澳台、华侨、外籍学生就读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该表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同打包发送至相应邮箱。
三、转学程序:
1.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长宁区教育局当年转学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由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递交书面转学申请;
2.根据转入、转出具体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所有转入学生根据当年教育资源分布及各学校学额实际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小教学区(小学)或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初中)对转学学生进行统筹安排;
4.凭相关学校或部门通知到校报到;
5.小教学区、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于开学第三周前将小学、初中转学情况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附件下载:
附件1:《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的有关说明》
附件2:《长宁区港澳台、华侨、外籍学生就读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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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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