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通报长沙雨花区在管人员中检出5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2022-12-03 10:13:17

12月3日通报长沙雨花区在管人员中检出5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雨花区在管人员中检出5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1:住黎托街道半山壹号6栋;

感染者2:住黎托街道半山壹号6栋;

感染者3:住汇金路与黑梨路交界处工地;

感染者4:住汇金路与黑梨路交界处工地;

感染者5:住汇金路与黑梨路交界处工地。

目前,上述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均已排查管控,重点区域已开展环境核酸检测,相应区域已落实消毒、封控等措施。

上述感染者在长沙市的活动风险点位为:

11月28日

雨花区:汇金路与黑梨路交界处工地。

11月29日

雨花区:黎托街道半山壹号6栋、汇金路与黑梨路交界处工地。

11月30日

雨花区:黎托街道半山壹号6栋、汇金路与黑梨路交界处工地。

12月1日

雨花区:汇金路与黑梨路交界处工地。

请与上述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外省入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在第一入长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外省入长人员抵湘后不满5天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重庆、广东、河南、湖北、新疆、西藏、内蒙古、甘肃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长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雨花区在管人员中检出5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上一篇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