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如果出现因为性别被拒绝录用的妇女或者是差别化提高对于妇女录(聘)用的标准、产假、哺乳、结婚、怀孕,由此降低女员工的工资或者福利待遇等行为,最高处罚5万元。
此消息公布之后,引发社会上对女性遭遇职场性别歧视问题的热议。在现实的职场的求职过程中,多少会被问到“孩子有人带吗”“结婚了吗”“3年内有生育计划吗”……这些问题成了求职难的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此消息的公布,无疑对妇女是一种保护,有了这层保护,妇女不会因为种种问题而被拒,据国家现有的规定,企业在面试时时不能询问妇女婚育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