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通报郴州嘉禾县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2022-11-22 11:08:54

11月21日通报郴州嘉禾县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11月21日,嘉禾县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根据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李某平

11月17日09:00 乘坐曾某的车(粤S-97ZP6)从东莞市常平镇出发,走广连高速返嘉,在岭背服务区(阳山岭北服务区)停留大概20分钟。14:30 到达厦蓉高速车头出口,落地检采样(结果阴性)。16:00 到达晋屏镇大平岭村5组家中(下同)。17:30 到同村表哥家晚餐。23:00 返回家中。

11月18日08:50 在城南加油站旁顺发酒家早餐,早餐后到金泰华城旁永利门窗店喝茶。10:09 乘坐曾某的车到皇廷君御小区看房。11:55 乘坐曾某的车到中山鸽餐厅中餐。14:00 搭乘摩托车到车头高速路口采样。15:12 自驾车陪妻子到老中医院(自述未下车),后返回家中。18:00 在普济寺门口家之和饭店晚餐。19:30 步行到同村李某丰家打牌。

11月19日01:00 从李某丰家返回家中。08:48 在城南加油站旁顺发酒家早餐,后到金泰华城旁永利门窗店喝茶,在家中餐。邀请部分朋友到家中晚餐。19:30 在同村李某军家打牌。23:30 回到家中。

11月20日09:02 在城南加油站旁顺发酒家早餐。09:33 乘坐曾某的车到车头高速路口采样做核酸。后到高速右边荫溪村对面的中顺石化加油站洗车,随后到金泰华城永利门窗店喝茶。14:00 闭环转到新中医院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2:李某娇

11月17日16:10 在珠泉镇乌田村8组,与从东莞常平镇返嘉的儿子曾某见面,相处约半小时。

11月18日08:00 下地干活。09:00 到本村榨油店购买茶油,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19日07:00 乘坐公交车到县城。07:15 到嘉禾县城丰和圩采购泡酒用的金棘子。09:01 乘坐儿子曾某的车回到家中。

11月20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5:00 到同村曾某家打牌。19:00 到邻居高某家串门。

11月21日02:00 闭环转运到隔离点。

感染者3:李某成

11月19日18:30 到大平岭村李某家晚餐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20日07:20 骑摩托车到宏发市场买早餐后返回家中。08:00 与妻子到晋屏镇石羔村李某家贴瓷砖。12:00 返回家午餐。14:00 到晋屏镇石羔村李某家贴瓷砖。18:00 返回家中。19:00 接到通知在村里排队做核酸(全程佩戴口罩)。20:40 转运至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嘉禾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6627501、19967525912)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郴防疫要求。外省入郴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郴即检、分类管控”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郴,在第一入郴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或闭环转运至隔离管控点,后续核酸检测按分类管控要求进行,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不前往有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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