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61号通告(10月7日)

2022-10-07 16:00:51

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61号通告(10月7日)

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61号通告

10月7日凌晨,我市锡山区在省外返锡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人核酸初筛阳性。7日上午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随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疗。市、区两级迅速开展流调溯源、核酸采样和隔离管控,严格落实相关场所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经流调,该名阳性感染者为外省在锡务工人员,10月4日22时20分与其妻子和弟弟从外省自驾返锡,抵锡后即进行“落地检”,核酸结果为阴性,并按照“3天2检”要求于10月6日进行第二次核酸采样。该名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较为简单,涉及的主要地点为其单位锡山区士民机械厂和居住地锡北镇张泾华李巷。

广大市民如发现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对与该阳性感染者有时空伴随的人员,将进行“苏康码”赋黄码,请被赋黄码人员立即联系所在社区(村)登记,并按要求实施5天5次核酸检测。黄码人员核酸检测须前往专用采样点,或在区域核酸检测后错峰错时采样。外出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风险就在身边,全市上下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组织动员,督促社区(村)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辖区内来(返)锡人员、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管理、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重点人群,严格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各用人单位、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重点人员落实核酸检测的要求,督促来(返)锡职工在抵锡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关乎你我!请来(返)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抵锡后第一时间主动进行“落地检”,严格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共同筑牢全市疫情防控屏障。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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