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24时起安宁市温泉街道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的通告

2022-09-08 07:30:38

9月7日24时起安宁市温泉街道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的通告

安宁市温泉街道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的通告

一、静态管理时限及核酸检测要求

本次静态管理时间为2022年9月7日24时至9月10日24时止,静态管理期间区域内人员按照“三天三检”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后续根据疫情情况动态调整。检测期间确保应检尽检,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请各位市民朋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保持区域静态管理

严格执行静态管理范围内“以村(社区)为单位封闭隔离”的管理措施,指挥部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全区域巡逻值守,对进出温泉街道的市政道路、公路和便道实施交通管制,车辆和人员执行“只进不出”要求。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任务的人员一律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通行。市民家庭每天可派1名家庭成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

三、做到非必要不流动

静态管理期间,暂停举办各类民俗活动。严格执行丧事延办、其他一律不办。所有人员一律居家,禁止聚会、聚餐、串门等聚集行为,确有应急就医等特殊情况需离开所在村(社区)及静态管理范围的,需上报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同意,并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出入。

四、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静态管理期间暂停农村集市交易,根据街道指挥部统筹安排,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类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居家办公。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医院、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营业,员工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

五、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目前,全街道各类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人民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对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涉疫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法律责任。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来源:安宁市温泉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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