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2022-11-18 16:49:55

2023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以下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须分别统一参加相应职位专业科目笔试。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09︰00—10︰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

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17日下午  14︰30—16︰0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17日下午  14︰30—16︰30

上述考试在青岛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其他招录机关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公告。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

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中旬前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报考者须达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b.qingdao.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上发布。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进行百分制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对公安机关和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招录机关可以对其是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有关规定。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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