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太原娄烦县春节年货市场方案

2022-12-30 09:20:29

2023太原娄烦县春节年货市场方案

娄烦县关于设立2023年春节年货市场的实施方案

为规范节日市场管理,方便市民置办年货,营造良好节日氛围,在充分考虑县城规划实际,深入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决定在县城设立4处年货市场。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第一部分 市场位置

县城春园巷、万家福东西小广场、东区物业广场、东区便民市场,共4处。

第二部分 经营时间

2022年(农历壬寅年)腊月二十三开市,持续至2023年(农历癸卯年)正月初八上班结束。

第三部分 市场布置

春园巷年货市场:南北向设立3排摊位(东中西),摊位划线编号。市场从南向北整体划分为3个区域,依次是A区对联灯笼区;B区干鲜商品区(蔬菜瓜果);C区肉制品区(鱼牛猪鸡等肉制品)。采取提前报名申请入市,按A、B、C不同区域抓阄确定位置。为安全管理,市场南北出入口采取大车临时限行措施。

万家福东西小广场:售卖对联、灯笼、玩具、装饰、水果等年货。鼓励支持较大规模的水果蔬菜批发零售,丰富节日市场。

东区物业广场:集中售卖对联、灯笼、玩具、装饰等年货。摊位划线编号,抓阄确定位置。

东区便民市场:集中售卖干鲜商品区(蔬菜瓜果);肉制品区(鱼牛猪鸡等肉制品)。经营时间不受限制,可长期经营。

  第四部分 市场管理

除东区便民市场外,其他3处年货市场经营户,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每个摊位收取适当的卫生处置费,其他费用概不收取。

要求所有入市商户履行承诺,注意疫情个人防护,注意保护市政园林设施,注意做好环境卫生。禁止活禽入市销售、禁止高音喇叭扰民,严禁划定区外超范围占道经营。

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以及其他严禁经营的产品,对因此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生命健康危害的,经营户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营户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赵(13834141399)。报名地点:县城集贸市场办公室。

第五部分 工作要求

县城乡执法队成立工作专班,负责设置“年货市场”指示牌,负责摊位设置和安排,负责摊位的管理及维护现场日常经营秩序,利用政府网站、宣传栏、手机信息平台,加强宣传和引导,确保春节期间良好的市容环境。

娄烦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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