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新冠居家治疗结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2-12-14 19:46:06

中山新冠居家治疗结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中山新冠居家治疗结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新冠结束居家治疗的条件:

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新冠居家治疗适用对象:

(一)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

(二)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

  新冠居家治疗家居环境要求:

(一)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居家治疗人员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

(二)家庭应当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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