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起江门江海区划定部分风险管理区

2022-11-16 12:11:10

11月15日起江门江海区划定部分风险管理区

江海区关于划定风险管理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经江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起,我区划定部分风险管理区,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

江海区外海街道高新区建业公寓A栋(江海区东宁路与光明一路交叉口东南120米)

麻园景园醉鹅店(江海区麻园麻二商业街阳光蓓蕾园斜对面)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二、低风险区

江海区全域(除已公布的高风险区外),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控措施,离开所在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江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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