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防控形势稳定可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12时起,有序恢复县城城区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
1.县城城区(马镇坝片区、赵家坝片区、老城片区)除高风险区和集中隔离、集中治疗、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场所外的所有区域,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逐步开放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馆、药店、诊所、理发店、农贸市场、体育场、特色商业街区、银行网点等与市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场所。餐饮场所有序恢复堂食,小餐馆就餐人数不超过餐位数的50%,大餐馆就餐人数不超过餐位数的30%,暂不承接宴席。对开放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人负责制。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依法依规整顿。
3.中小学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幼儿园暂缓开学;积极筹备恢复线下教学,具体安排由县教委另行通知。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室内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健身房、酒吧、棋牌室、歌舞厅、美容店、洗浴中心、足疗店、按摩店、游戏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等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坝坝舞、广场舞等活动继续暂停;各类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大型会议、线下培训、宴会等大型公共活动暂缓举办,严格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监所、戒毒所、看守所等特殊场所继续严格实行闭环管理。景区、景点继续暂停接待游客。
4.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企业、建筑工地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一企一策”“一工地一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立防疫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
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恢复线下办公,强化办公场所出入管理,落实干部职工“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干部职工暂不返岗,实施居家健康监测。
6.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在社区和小区、单位设置适量的常态化核酸采样点,满足市民核酸检测需求。交通运输、物流、邮政快递、外卖、进口冷链、农贸(集贸)市场、商超、宾馆酒店、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养老福利机构等20类重点人群建档立卡、闭环管理,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7.逐步恢复县城城区内公交车、网约车、巡游出租车运营,严格落实上车“亮绿码、戴口罩、扫场所码”防疫措施。县城城区内其余社会车辆解除交通管控。
8.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餐馆、宾馆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场所码”和查验“渝康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各类弹窗赋码人员不得进入。市民出示“渝康码”进出本人居住小区、院落,不查验核酸证明。
9.非必要、非急需不离巫,确需离巫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县外人员非必要、非必需不来巫返巫,确需来巫返巫的务必提前1天,通过扫“社区报告二维码”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从严加强交通卡点查验,逢车必检、逢人必查,严格落实“入巫四即”(即扫、即查、即检、即报)。
10.高风险区和集中隔离、集中治疗、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等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高风险区来巫返巫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巫后进行7天居家隔离;低风险区来巫返巫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巫后落实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两检”措施;期间不外出,不前往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防疫情输入。不主动报备、不落实居家隔离等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防范意识,共同守护疫情防控成果。做好个人防护,做好消毒消杀,严格落实戴口罩、验健康码行程码、扫“社区报告二维码”、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发热诊室就诊。
12.“无疫乡镇”结合《巫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二)》和本通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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