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通报长沙芙蓉区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6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2022-11-26 10:31:18

11月25日通报长沙芙蓉区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6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2022年11月25日,芙蓉区在管控人员中发现6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1:许某某,男,32岁,为开福区病例唐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1月25日集中隔离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罗某,男,49岁,为开福区病例谢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1月25日集中隔离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3:孙某某,男,34岁,为天心区病例钟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1月25日集中隔离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4:常某,女,51岁,为长沙县病例殷某的密切接触者,11月25日集中隔离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5:张某,女,20岁,为芙蓉区病例赵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1月25日集中隔离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6:龚某,女,17岁,为芙蓉区病例许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1月25日集中隔离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三天三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抵长后立即进行1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长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西藏全域,新疆全域,内蒙古全域,甘肃全域,广东广州、佛山、深圳、汕头、清远、东莞、揭阳、湛江、阳江、茂名、肇庆、珠海,湖北武汉、黄冈,河北石家庄,河南郑州、南阳、平顶山、漯河等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长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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