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北碚区关于增加疫情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11-26 12:55:00

11月26日北碚区关于增加疫情高风险区的通告

北碚区关于增加疫情高风险区的通告(2022年11月26日第二次)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导则(试行)》(渝肺炎组疫发〔2022〕120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1月26日3时起,在辖区内增加高风险区2个。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复兴街道(2个)

龙门社区吉水街271号,龙门社区吉水街272号。

二、防控措施

1.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须外出的,需经社区(村)审核同意并协调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3.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4.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未尽事宜,以北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北碚区关于增加疫情高风险区的通告(2022年11月26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导则(试行)》(渝肺炎组疫发〔2022〕120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1月26日2时起,在辖区内增加高风险区16个,调整高风险区2个。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一)增加点位

1.天生街道(1个)

学苑小区;

2.朝阳街道(3个)

解放路北巷3、7、10、11、12、13、14号及辽宁路68号2、4、6单元及其附属门店;

泰吉滨江二期及其附属门店车库;

解放路2、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32、34、36、38、40、42、44、46号,辽宁路2、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32、34、36、38、40、42、44、46、48、50号及其附属门店;

3.北温泉街道(4个)

御蓝湾A区、B区;

缙华新村小区;

双元大道1号附9号;

北泉路291号;

4.东阳街道(3个)

丽江花园小区;

黄桷社区文笔沱组;

大新社区七一新村;

5.蔡家岗街道(1个)

万科17英里小区高层;

6.歇马街道(4个)

光学村95号;

农荣村曹家坝林智机械厂旁宿舍楼;

缙云香缇2栋;

沿海赛洛城红堡1栋。

(二)调整点位

1.东阳街道(1个)

磨心坡村(原为磨心坡村赵家沟组);

2.北温泉街道(1个)

京华雅苑及其附属门店(原为京华雅苑3栋1单元)。

二、防控措施

1.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须外出的,需经社区(村)审核同意并协调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3.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4.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未尽事宜,以北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北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上一篇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