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编者按:随着《法医宋慈》、《超时空鉴定》、《法医探案团》等一系列围绕法医知识探案的节目热播,法医这一“神秘”职业走进了大众的视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法医的神秘感和刻板印象,法医这个群体“为死者言,为生者权”的职业理想也感召着一部分年轻人投入这个行业。观察者网邀请周亦武教授展开对话,这位出身“世家”的资深法医就法医学知识和法医群体的生活娓娓道来,也谈及了他对法医技术的发展和公众关心的案件侦破相关的话题。
观察者网:周老师,您好!近几年来,您作为中国法医界的权威专家走进了大众的视野,以嘉宾和顾问的身份参与了一系列纪录片和综艺,比如央视的《法医宋慈》、哔哩哔哩的《超时空鉴定》,以及《初入职场的我们》和最近正在芒果台播出的《法医探案团》。您如何看待这一系列的“法医综艺”?
周亦武:我们平时看到的文艺影视作品中,有不少是以法医为题材的。但是,这些作品的内容往往与法医的真实状态出入很大。所以,我希望借助纪录片和综艺这样的平台做一些科普,让大家了解法医真实的工作环境、经典案例、科学道理,包括与法医相关的著名人物——比如宋慈,以及相关历史背景。
另外,我还想借此改变大众对法医的刻板印象。大众对法医的印象往往走向两个极端:或者神化法医,认为法医个个都像福尔摩斯一样极端敏锐、无所不能;或者歧视法医,认为法医总是在偏僻恶劣、臭气熏天的工作环境里皱着眉头解剖尸体。这两种印象其实都是不准确的。
实际上,法医并不总是像福尔摩斯那样处理各种极具挑战性的案件。法医所处理的案件中,有90%乃至95%都是可以“一眼看穿”的,只有5%的案件非常疑难。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医的工作环境也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样艰苦了。当然,毕竟案件发生场所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我们的工作环境偶尔也会比较偏僻、荒凉、甚至凶险。
观察者网:能否具体谈一谈您和您的同事们平时是在什么样的场景中的工作的?
周亦武:我国的法医主要集中在两处:第一是司法机关,第二是社会鉴定机构。
比如说我所在的同济法医鉴定机构中的大学教授们做的鉴定,主要负责对复杂疑难案件的再次鉴定,这种通常是在明亮干净更接近实验室和解剖间的室内环境工作,公安局把材料都弄好了,我们只需要做解剖就可以。
但是在司法机关中,法医所处的机关越基层,工作环境就越艰苦。县级公安局的法医常常需要直面冰冷、恶臭的现场;我父亲也是原湖北省襄阳县公安局的法医,他当年的工作中,一个案子可能需要骑100公里的自行车,在棺材盖子上做解剖。
法医有时需要在棺边验尸(图源:《大宋提刑官》剧照)
我自己偶尔也有过在棺材旁、墓地和荒郊野外解剖的经历,我们偶尔也要面对类似的情况。比如,最近我就在山区农村的棺材边做了一次解剖。死者是高坠身亡的,他生前买了保险,在保险理赔前需要做法医鉴定。而当地风俗又重视“入土为安”,必须在去世第三天晚上十二点前把遗体放进棺材,棺材盖的铁钉要钉进去。所以,我们就在晚上六点出发,十点到达死者家中,在两小时内完成了解剖鉴定。
观察者网:您最近参加的一档节目《法医探案团》,重点在“探案”;中国网民评选的“三大神探”——狄仁杰、包拯、宋慈,其中宋慈就是法医。相比于侦探和刑警,法医是如何“探案”的呢?
周亦武:无论古今中外,命案一直是刑侦的重心,而要获得有关命案的核心证据,就需要像宋慈这样的法医。现在的刑事技术、法医照相、法医物证等学科,都是从与尸体打交道、寻找命案证据的法医病理学中分化出来的。我们熟悉的神探李昌钰被称为“法医侦探”——一个具备法医学知识的侦探必定能在命案侦破中表现得更出色,赢得更好的口碑。
你刚才提到的“三大神探”,其实,这三大神探中用法医知识探案的不止宋慈一人,包拯和狄仁杰在破案时也用到了法医知识。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用到的血痕、指纹、法医昆虫学等知识也都属于法医学。
中国法医学有很长的历史。在中国古代,负责法医鉴定的不是医生,而是官员,这一官职称为“司理”,相当于今天的法官或法院院长,始设于战国时期。我们可以推测,在战国至南宋之间的漫长历史中,应当还诞生过比《洗冤集录》更早的法医学书籍,只是没有流传下来。
宋慈在断案时使用了大量法医学手段(图源:《大宋提刑官》剧照)
目前,世界已知最早的法医学专著是宋慈的《洗冤集录》。后来这本著作作为刑侦工具书和法医教材一直被用了800多年,日本到了明治维新时期都还在用《洗冤集录》,中国则是用到了1911年之后。
到了现代,法医在很多疑难案件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上海女护士胰岛素杀人案”。胰岛素由于糖尿病人数量众多而极易获得,且不易检测,堪称“杀人无痕”的利器。最后,我们实验室通过法医鉴定,提供了死者死于胰岛素中毒的关键证据。各种疑难复杂毒素的鉴定,比如各种蛇毒都可以被鉴定出来。
另一个比较典型的是节目中展现的“夏季驴友冻死案”。起初,公安局到我们的单位送审一个无法确定死者的死亡原因和死亡时间,同时怀疑是殴打致死或高坠致死的案件。后来,我在看一张充满食物的死者胃的照片时,发现几处可疑的出血点,推测可能死于冻死,赶紧让公安局将没有送过来、准备做毒物分析的胃清洗干净,然后拍摄更清楚的胃部照片发给我们,很快证实了我的猜测——死者胃黏膜上存在特殊的出血点,这表明她是被冻死的。
太原农民工死亡案、冉建新死亡案等案件中,法医的证据也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我们常常说,法医学的意义在于“为死者言,为生者权”。法医不仅是在为死者及其家人伸张正义,也是在保护所有人,包括你,也包括我。
观察者网:如您刚才所言,很多人是通过影视剧了解法医知识,但影视剧里的相关情节常常是有误导性的,比如,《甄嬛传》里的名场面“滴血验亲”,您如何看古装剧里的这些影响深远的“假知识”?
周亦武:电视剧里的“滴血验亲”在古代还真的被广泛使用,古籍记载中,很多财产继承权的纠纷最终通过“滴血验亲”来判定。甚至电视剧里的滴血验亲作假古时候也有——在碗口抹上盐,能使血液更容易相融。不过,“滴血验亲”的结果完全是随机的,没有任何科学价值。
一段非常“不科学”的剧情:滴血“验亲”、白矾“诬陷”(图源:《甄嬛传》剧照)
古装剧里常有拔出一个银钗验毒的剧情。虽然银遇硫化物确实会变色,所以接触含硫的砷、含硫的汞等古代矿物毒物后有时会变色,但多数情况下这种方式是不奏效的,因为并非所有毒物都会使银变色。
再比如,大家常常说的“鹤顶红”,有人说是三氧化二砷,但它究竟是什么,现在还不能完全确定。还有所谓“蛊毒”,也是一种神话和误传,很有可能是一些疾病突然死亡之后,古时候找不出死亡原因,就归咎于“下蛊”。“云梦秦简”还记载了一种“舌毒”——交谈或被咒骂后中毒死亡。还有人认为南方人的毒性比北方人更强。这应当也是错误归因导致的。也许是有人被骂后一时气血上涌,突发心血管疾病身亡,但古人不理解这背后的病理机制,错误地归以为“此人是被骂死的”。
其实科学的发展是一个不断通过实验来证实或证伪的过程,现代科学的理论在未来也有可能被证明是错误的,所以,我认为不存在所谓“假知识”。所有法医学方法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都有一定作用,至少也标志着科学的启蒙。只能说,有些古代的法医学方法的错误率大于正确率。
观察者网:可见在古代,由于知识的匮乏,很多案件可能成为悬案或冤假错案。法医学是伴随着技术的发展不断进步的。比如,著名的“白银案”就是因DNA检测技术的进步而告破的。您能给我们举例讲讲近年来的法医技术进步推动了哪些多年疑案的解决吗?
周亦武:您刚才提到了“白银案”中用到的DNA检测技术,这一技术在近几十年间发展得非常迅速。1987年之前,中国没有DNA检测技术,法医主要依靠血型进行鉴定,鉴定准确率只有四分之一;现在,已经出现了可以通过检测几个细胞确定个人身份的“微量DNA”或“接触DNA”技术——只要你碰我一下,就可以通过你留下的DNA确定你的身份;未来,我们甚至可能通过一滴血就确定血液主人的身高、长相、年龄、性别和民族。我们通过DNA获得的信息会越来越详尽。
你提到的“白银案”的侦破离不开遗传学或曰法医血清学的发展——警方将20年前案发现场留下的DNA与男性Y染色体库中的DNA对比,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男性亲属,继而锁定了嫌疑人。
除了DNA技术,分子生物学、分子解剖学也取得了很大进步。通过分子生物学,我们可以鉴定出许多之前难以鉴定的死因,比如刚才提到的蛇毒中毒、胰岛素中毒等。通过分子解剖,我们可以鉴定出某人看似普通的突发疾病是否源于基因突变,这种突变是无法通过肉眼和显微镜观测的,只能通过DNA检测或RNA检测判定。
我们还可以进行“虚拟解剖”:给遗体做CT或MRI(核磁共振),得到三维照片,不用开刀,就能完成法医解剖工作,获得法医鉴定所需要的完整信息。这样,我们就不必对遗体“大动干戈”了也比较适合在法庭上进行演示。
“虚拟解剖”技术正在日趋成熟(图源:Stanford University)
在不远的将来,我们还很有希望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法医学,这样就可以摆脱我们鉴定时很大程度依赖经验判断,而是通过大数据的学习给出更为精准和量化的推测。
此外,我还希望我们能够建立全国的法医解剖死因鉴定数据库,把意外或其他死亡的死因信息数据汇总,提交给有关部门,从而调整相关政策并制定相关法律,最大限度地避免未来发生类似的悲剧。这样法医才真正做到不仅“为死者言”,更能“为生者权”。
观察者网:多年来,“白银案”、“朱令案”和“南大碎尸案”在网络上并称为“三大悬案”,备受网友关注,大家都非常希望它们能最终告破。此前,大家一度认为“白银案”已无望告破,但法医学的进步使“奇迹”发生了。根据您的观察,随着未来技术的进步,其他两起案件有可能被侦破吗?
周亦武:一个案件最终能否侦破,和当时警方的处理方式有很大关系。如果所有物证都得到妥善保存,留下了一些适合当下技术的物证,未来这个案件是有可能侦破的;如果DNA等相关信息完全没有留存下来,那么这个案件就可能沦为“死案”,即便犯罪嫌疑人交代了罪行,我们也找不到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他的罪行。我们要抱有最好的期待,但最好的期待未必能够实现,这是时代的局限和科学的局限,因此我们也要了解到法医学和其他各种科学一样,并非万能的。
所以,我们在做法医工作时要注意三点:第一,按最高的标准做鉴定;第二,以标准化的方式做鉴定;第三,要有前瞻性的眼光,相信现在无法侦破的案件未来未必无法侦破,为未来的警方留存足够的证据。
我父亲经历过这样一起案件: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位女性唐氏综合症患者遭强奸后怀孕,最终打掉了胎儿。当时,警方已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但当年的技术不足以提供确凿的证据。于是,我父亲将胚胎放在福尔马林中保存起来,以待日后技术进步后作为证据。技术发展到现在,我们已经有技术能从保留在福尔马林里的组织中提取出DNA,当年无法侦破的案件如果发生在现在已经可以顺利解决。
其实,并非每个案件都能被侦破。在我目前手头的案件中,我怀疑是他杀但最终没有被侦破的就有5至10起。毕竟法医的死因鉴定只是其中一个因素,案件最终能否被侦破还取决于很多因素。
观察者网:在工作过程中,会有某些情境感染或触动您的情绪吗?还是说,您倾向于始终保持理性和冷静?
周亦武: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我们必须尽量克制情感。比如,当死者家属痛哭流涕着恳求你彻查案件、为死者伸冤时,你必须保持冷静,因为真正的凶手可能就混在他们中间。
当然,受触动的时刻肯定也是存在的。几年前,我见过一个小孩意外死于煤气中毒,那小孩和我自己的孩子同年出生,长得真是漂亮。孩子的家属悲痛欲绝,请求我们解剖时小心一点。那个场景至今还历历在目……
家暴事件也让我很难接受。我记得一起家暴案件,丈夫殴打妻子,把板凳都打断了,最后妻子被活活打死;还有的案件中,丈夫在打死妻子后自杀,孩子一夜之间沦为孤儿。这两类案件都会让我非常难过。
观察者网:是的,您不仅是法医,也是父亲和丈夫,看到这样悲伤的故事难免会受到触动,或许这也是法医这份职业必须承担的沉重。
随着影视、文学作品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深受“为死者言,为生者权”的理想感召,有志于投身这个职业,但另一方面,投身法医学的年轻人也面临很多困境,比如学医的辛苦,以及社会对法医的恐惧和不理解。您想对有志于投身法医行业的年轻人说些什么?
周亦武:年轻人看到各种综艺,各种小说,比如《法医秦明》、《女法医手记》,被这种英雄情怀感动,想学法医,但是学了之后有一点失落,这种情况确实有。我觉得英雄主义应该被鼓励,年轻人投身法医学,肯定得先有情怀。
许多年轻人被法医题材的故事打动,想成为法医(图源:《法医秦明》剧照)
因为之后作为法医肯定会受到现实的挑战。首先是物质方面,法医学的收入多半没有其他医生高,靠做法医发财肯定不可能;另外,法医必须秉公办案,如果想走“歪门邪道”,结局一定会很惨。
做这个职业必须要有情怀,而不是为了生存。大法医宋慈本人其实就是个世家子弟,还考中了进士。
第二是要做好思想准备,法医学或许不能让你获得尊重和崇拜。年轻人可能幻想自己做完解剖后像福尔摩斯一样闪亮登场,大家纷纷带着崇敬的目光为你让路。但现实中还是会遇到不理解法医的情形,认为法医身上有味道,认为法医就是整天解剖死尸的——对于这样的微词,我们法医同行一般都回应:能整天解剖尸体的法医才是最牛的法医,因为这是法医中其他学科不可替代的工作。
虽然法医会面临种种困难,但是,当你解决疑难案件后,你会感受到强烈的成就感,甚至感觉自己不仅是在解决个体的问题,更为社会公正和法律正义做出了贡献。这样的成就感是无法被其他职业替代的。
另外,当你探究每位死者背后的故事之后,你会对生命和死亡产生全新的、深层的理解。我国的死亡教育是相对匮乏的,很多人忌讳谈论死亡,绝大多数人在自己或家人面临死亡时都会出现心理问题,无法面对,无法接受。但法医往往能淡然处之,对死亡做好准备。
比如,刘良老师已经签署了遗体捐献志愿书。我也和父母坦然讨论过他们的身后事:父母想把骨灰撒进汉江,我开玩笑说“不要污染环境好不好,我把你们埋在树下”——法医家庭里日常出现这种看似“重口味”的谈话,我们对生死往往看得更明白。
观察者网:谢谢周老师!希望通过这次采访,让更多读者深入地了解法医行业和法医群体。
周亦武:谢谢你们,我去做解剖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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