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2号)

2022-11-23 18:02:52

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2号)

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2号)

11月23日,港口镇在密接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核酸检测异常。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充分排查社会面传播风险,有效阻断传播链,经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划定管控区域。

港口镇石特社区八组农路耕作区内的房屋划为高风险区严格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港口镇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执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

二、涉疫场所人员报备。

市民如在以下时间到过下列场所,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核酸检测“三天三检”,期间工作、生活“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谢绝访客。如出现十大症状,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三、严格落实外市来(返)人员报备管理。外市来(返)中山人员务必第一时间通过中山外市来(返)人员健康申报平台或拨打村(社区)电话进行报备,并倡导做好“3天2检”和健康监测。外市来(返)中山人员抵中山后前3天原则上“两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

四、继续强化社会面管控。

进入港口镇所有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和住宅小区,须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尤其是药店、农贸市场等)。全镇KTV、酒吧、棋牌室、麻将馆、网吧、足浴、按摩水疗、美容美发、健身房、室内游泳馆等密闭经营性场所及电影院、体育馆、游乐园(场)、露天游泳场馆、旅游景点等室内场馆继续按最大接待量的50%限流,餐饮场所按最大接待量的50%限流。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登记、戴口罩等措施,行业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五、持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少聚集,不扎堆,减少非必要流动。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上防控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

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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