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长沙县关于解除高风险区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12-08 15:13:45

12月8日长沙县关于解除高风险区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将以下23个高风险区解除管控:

1.㮾梨街道保家村大众南路68号1栋429室

2.㮾梨街道梨江物流园B4栋2号

3.㮾梨街道东方美地商业街S2-208

4.㮾梨街道凯旋帝景5栋一单元

5.㮾梨街道龙华安置区20栋芙蓉兴盛超市

6.㮾梨街道金圫村长沙乐丰涂料有限公司

7.㮾梨街道土岭社区黄运清诊所

8.㮾梨街道保家安置区C区7排3号

9.星沙街道5区11栋

10.星沙街道星沙二区53栋乐尔乐特价批发部

11.星沙街道星沙二区29栋

12.星沙街道星沙五区14栋69号

13.星沙街道家和院6栋1单元

14.星沙街道星沙五区12栋

15.星沙街道海伦春天9栋

16.星沙街道恒大翡翠华庭16栋

17.星沙街道湖湾世景3栋1单元

18.湘龙街道佳俊万家府5栋

19.泉塘街道尚都花园3栋2单元

20.黄花镇崩坎村飞跃组62号

21.黄兴会展经济区石弓社区大塘湾组636号、637号、638号、639号

22.黄兴镇接驾岭社区接驾岭路15号—294号,树新路2号—82号(除接驾岭路35、39、19号外)

23.北山镇北山村王家冲12号

当前省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解封”不等于 “解防”,各单位和个人要继续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继续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原文链接>>>长沙县关于解除高风险区管控措施的通告

上一篇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