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涞源县疫情防控倡议书

2022-12-01 16:05:23

11月30日涞源县疫情防控倡议书

涞源县致全县人民的倡议书

鉴于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的具体要求,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倡主动报备。来涞返涞人员请您提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入住酒店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未主动报备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倡自我约束。不聚集、不聚餐、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非必要不离县、不跨区域流动;确需出行,建议“两点一线”出行,“点对点”往返。

三、提倡做好健康监测。来涞返涞人员建议您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涞后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到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不聚集,不聚餐

四、提倡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全县居民朋友要切实加强自我防护,请您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主动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清洁消毒等良好的防护习惯。

五、提倡积极配合。如得知自已是疫情风险人员或健康码异常后,请您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积极配合流调和防疫处置工作。在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时,请您自觉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做好信息登记。

六、提倡规范就医诊疗。一旦您或您的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时,请及时通知村(社区)和工作单位。如确需就医应做好自身防护,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居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提倡保持良好健康心态。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不过度紧张与焦虑。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

八、提倡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牢风险防范意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执行当前防控政策,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积极支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劝导身边亲戚朋友和单位同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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