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22时起长春市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2022-10-15 09:24:22

10月14日22时起长春市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研究决定,自10月14日22时起,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3个)

宽城区(1个):团山街道华大天朗A区

长春新区(1个):超越街道绿地城D区1栋

汽开区(1个):富民街道顺通花园2期21栋

二、中风险区(2个)

宽城区(2个):兴业街道紫金豪庭10栋、兴业街道新星宇和顺小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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