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5时起吉安县城区疫情防控措施调整

2022-09-21 11:33:03

9月21日5时起吉安县城区疫情防控措施调整

➤吉安县关于调整县城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23号):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分析研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2022年9月21日5时起,优化调整县城区域疫情防控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1.县城区各小区继续实行封闭管理。重点区域内居民“足不出户”,其他小区居民可有序在本小区公共区域适度活动,但必须佩戴口罩,不得串门、扎堆、聚集,禁止跨小区流动。每户每2天可安排1人凭“小区出入卡”在本区域内的超市分时错峰有序线下采购物资1次(倡导以线上采购为主,超市名单见附件1),每次出行限时3小时,具体出行安排以各社区通知为准。

2.允许开放的经营场所必须设置场所码,未设置的一律关停,县城区居民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工作人员核查后方可进入。购物期间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一米线”、不聚集等防护要求。

3.参与疫情防控、保供应、保民生、保应急等工作人员凭单位有效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因就学、就医、外出就业等必须外出的,按发布的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4.全县工业企业务工人员须持吉安高新区出具的有效证明、重点项目务工人员须持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各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员工管理,严格落实“四查一戴一扫”防控措施(查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体温,戴口罩,扫场所码),员工实行封闭管理或“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5.进出县城区的各路(桥)继续实施交通临时管制,严格车辆和人员通行。确需通行的,须提前向目的地或接收地村组(社区)、单位报备,持通行证、健康码绿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

6.县城重点区域内人员、立讯周边集中住宿点内人员实行“1天1检”;县城区域其他人员(除立讯内宿员工)实行“2天1检;立讯内宿员工实行“3天1检”;县城其他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人员在城区内设置的便民服务点(见附件2)开展核酸检测。

7.永和镇、凤凰镇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其他乡镇提倡居民非必要不外出,可在本乡镇范围内有序流动。各乡镇在县城区域内务工人员凭有效出入证明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其他人员不能跨区域流动。

8.广大群众和企业务工人员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流涕、咽痛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社区和企业报告,及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各村(社区)卫生室、诊所、药店如发现有上述症状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登记上报,并引导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请广大居民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控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吉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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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吉安县城区域实行静态管理的通告(2022年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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