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外来返绵阳最新政策一览(10月)

2022-10-09 16:03:22

省内外来返绵阳最新政策一览(10月)

省内重点地区来(返)绵人员管理措施

1.2022年10月3日14:00至6日24:00期间,到过成都火车东站二楼、三楼候车厅的人员,请尽快向所在社区或入住酒店等报备,须立即完成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至少24小时,已完成1次或2次的,则须补检2次或1次)。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将再次被赋黄码。

2. 从即日起,对近7日内有泸州市、宜宾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离开日期计,如离开已满1天,则补4天,如离开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省外重点地区来(返)绵人员管理措施

1. 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疫情发生地(县、市、区)旅居史的,暂缓入绵;近7日内无疫情发生地(县、市、区)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每日1次,最后一次核酸采样在出疆前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离疆交通场站(公路卡口)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自抵川当日起,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

2. 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缓入绵;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离藏前72小时内3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7日内无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自抵绵当日起,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

3.对近7日内有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居史的来(返)绵人员,自抵绵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绵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4. 对近7日内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甘肃省,贵州省毕节市旅居史的来(返)绵人员,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地方,自抵达日起算,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如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隔离措施。(以抵达日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5. 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东区、河西区、东丽区、滨海新区、武清区,静海区,青海省除海西州、玉树州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绵人员,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地方,抵绵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完成3天3次核酸检测(上门采样),第3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居家隔离时间已满(3天×24小时),方可解除隔离管控。(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集中隔离)。

其他地区来(返)绵人员管理措施

1.对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对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上门采样);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对7天内有省内其他市州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时间已满(3天X24小时)前,非必要不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做好健康监测。

4.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返)绵人员,及时扫“入川码”,落实“入川即检”(3天3检核酸检测)。

入境人员来(返)绵管理措施

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 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入境口岸已完成10天隔离的执行入境所在地来返绵人员管控措施,未完成10天隔离的来返绵后实行居家健康监测直至满10天,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近期在成都完成7天集中隔离后闭环返绵的,执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完成10天集中隔离后闭环返绵的,不再管控;未闭环返绵的,执行3天3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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