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分原州区高中低风险区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2022-11-10 11:34:58

关于划分原州区高中低风险区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关于划分原州区高中低风险区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区市县流调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9日0时起,固原市原州区辖区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1个)

原州区彭堡镇石碑村四组,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中风险区(2个)

原州区彭堡镇石碑村六组,古雁街道明庄社区三组,执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

低风险区

原州区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原州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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