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入境人员全员核酸检测,所有入境人员均需向海关申报入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海关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入境人员,放行进入社会面;对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入境人员,根据排查情况实施分类处置。
二、相关省(自治区)按程序分类推动边境口岸有序稳妥恢复开通货、客运。
三、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口岸环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核酸监测检测等措施。
【相关文章】
★ 2022海兴县便民核酸点调整公告(11月)
★ 大连艺术学院2022年秋季开学返校时间
★ 11月12日九龙坡关于调整华岩镇高风险区的通告
★ 2022年中秋节后返郑疫情防控要求
★ 洛龙区保供超市名单(地址+电话)
★ 无锡核酸采样倒计时图片
★ 邯郸哪里可以购买布洛芬?
★ 昆明碧鸡街道区域范围内临时静态管理通告
★ 11月15日璧山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 2022金华东阳进入公共场所需要核酸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