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禁猎规定(禁猎区+时间+禁猎对象)

2022-11-23 19:47:42

伊川县禁猎规定(禁猎区+时间+禁猎对象)

一、禁猎区

伊川县行政区域内均为禁猎区。在禁猎区内,禁止猎捕以及从事其他一切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二、禁猎期

全年

三、禁猎对象

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保护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内的野生动物。

四、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方法

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使用猎枪、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 支、气枪、土枪、地枪、排铳、土铳、弓箭(弩)、地弓、弹弓、电猫、电网、电鱼器、拍笼、粘网、铁夹、钢丝套、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陷阱、水淹、掏窑、拣蛋、挖洞、机动车追赶、狗撵(犬猎)、播放音乐或者使用诱鸟诱捕、网捕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或方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殊情形

因科学研究、疫病防控、航空安全保障等法定特殊情形确需猎捕的,应依法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办批准手续,并按照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

监督举报电话

伊川县林业局:0379-68333203

伊川县公安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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