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来(返)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提示

2022-10-18 21:40:21

关于调整来(返)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提示

关于调整来(返)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提示

一、从10月17日起,近7天内有甘肃、山西旅居史的来(返)保人员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集中隔离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相应天数的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二、有西藏、新疆、内蒙古旅居史的来(返)保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有重庆、四川、贵州、广西旅居史的来(返)保人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相应天数的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四、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的来(返)保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相应天数的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五、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六、省外来(返)保人员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措施,即来(返)保人员核酸“落地检”后,间隔1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保山市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速路口等地设有多个“落地检”核酸采样点,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检测结果未报告前,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出行规范佩戴口罩。

之前发布的来(返)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与本提示不一致的,按本提示执行。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保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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